學生為什么做閱讀題時丟分不止?
【作者:孫教員,編號82293 更新時間:2019-12-25】當今,在一般學生除了作文難得高分外,就是閱讀題丟分止不住;其關鍵就是學生讀不懂課文,不能高屋建瓴地看待和分析試題。因為,老師接受的語文教育多是“爬課文”,即:多一句一句地解釋,沒有站在整體把握文章材料,以及領悟文章主旨的高度分析文章。為說明什么叫讀懂課文,下面僅舉3個例,看與您學的語文課一樣否?
第一,《藤野先生》:很多老師抓住藤野先生的肖像描寫與對作者的態度,強調作者與藤野先生深厚的師生情;因為,藤野先生在那時那地給作者以做人的尊嚴和做學生的權利。殊不知,作者告訴讀者的是:在師生情和愛國情之間,他毅然選擇了后者。由此可見,寫師生情的目的是要與愛國情形成對比,以表達“我以我血薦軒轅”的赤子之情。請學生在了解作者為什么到日本去的原因之后,替作者給藤野先生寫一封信,說明為什么離開他。
第二,《智取生辰綱》:無論網上和現實中,不少老師抓住一個“智”字分析課文,強調“通過記敘晁蓋等人細致籌劃,分工合作,團結一心,最后巧奪生辰綱的過程,體現作者所倡導的團結協作精神……。”殊不知,分析《智取生辰綱》的關鍵是要解釋清一個“取”字。取,是允許拿的意思;而晁蓋等人明明是在搶、是在劫、是在奪!作者之所以用“取”,就是認為生辰綱是貪官污吏搜刮的民脂民膏,晁蓋等人是在拿回本屬于老百姓的財物。但是,今天,盡管腐敗分子貪污上億元人民幣藏在家中,也不能學晁蓋等人去“智取”。因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散步》:很多老師把它的主題定為親情。殊不知,這里有我和母親、兒子和我妻子兩對母子。前面一對是兒子背著媽,后一對是媽背著兒子。我的今天就是我兒子的明天,我兒子的今天就是我的昨天;作為兒子,年幼時有享受父母撫養的權利,成年后有贍養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而現實中,天下的母親沒有不背兒子的;而天下的兒子,不一定都背著自己的母親。一個“背”字,形象地表明做父母的撫養責任,以及做兒女的贍養責任。
再者,母親寧肯讓我背著她,也要滿足她孫子走小路的心愿;請問,是母親不愛我嗎?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愛是下行的,同時孫子是母親生命的再延續,是她的希望和家族的未來;人們面對未來和希望則不惜一切!
這里強調:記敘文第一步須理清故事情節,議論文和說明文等也須復述主要內容;然后去高屋建瓴地分析文章主題思想和寫作特點,以做到工具性與人文性統一。可惜的是,如今很多語文教師在教學中缺少關鍵的第一步,且分析課文又支離破碎;因此,影響到在其它學科讀不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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