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移民轉校生享受定向分配須讀滿兩年
【來源:易教網 更新時間:2010-03-20】省教育廳下發高中名校招生改革通知:指標到校生計劃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的初中學校
早報訊(記者 馮雅可)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關于做好2010年省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2010年四川的省級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指標到校生)計劃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務區內每所初中學校,相比去年提高了15個百分點。
■關鍵詞:防中考移民
轉校生也必須讀滿兩年
《通知》明確,為落實“全力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將優質高中名額的大部分均衡分配到普通初中”的精神,2010年省級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計劃,要以不低于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學校,去年我省的指標到校生比例為不少于35%,今年提高15個百分點。
教育廳要求加強學生學籍管理,杜絕中考移民,享受定向分配計劃的學生,必須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級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父母工作調動而轉學的學生也必須是讀滿兩個學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
■關鍵詞:定向分配
不得采用保送或推薦代替
《通知》強調,今年指標到校生的招生計劃,在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時候,要以今年該校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適度考慮初中學校辦學水平。市屬省級以上示范高中可以先將指標分配到縣,再由縣(市、區)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
各地和學校在錄取定向分配計劃新生時,要以初
中學校為單位,依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
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學生志愿從高到低擇優
錄取。不得采用保送或推薦方式,也不得以
保送生、直升生等計劃代替定向分配計劃。
■關鍵詞:錄取分數線
各地可據實際情況降標準
教育廳要求,在指標到校生錄取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普高“省重錄取分數線”基礎上降低標準,合理確定定向分配計劃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等級)線。如果遇到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等級)線以校為單位擇優錄取后,仍未能完成的定向分配計劃的情況,其剩余名額待各校錄取結束后,由市(州)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調劑,安排到其他初中學校按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估結果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關鍵詞:公示
錄取信息分配情況及時公布
《通知》要求,定向分配計劃、指標分配情況、錄取資格、錄取條件以及錄取程序和結果等信息,要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公布。各初中學校也要在校內公務欄中公布分配到校的指標情況以及錄取程序和條件,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教育廳將組織專人進行檢查,若有徇私舞弊和其他違規操作,取消定向分配計劃生資格、示范性普通高中稱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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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到校生要參加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升學成績只作為教育行政部門評價送生學校、來年分配指標到校生名額的依據。指標到校生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第一是必須是三年在該校就讀,不是借讀生、擇校生;第二,必須是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且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體育達標;第三,《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四科會考等級均應達a等;第四,初一至初三上期共五期的學習成績一貫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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